为配合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96520平台总体建设,浙江省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服务网原域名zhejiang.qichedangan.cn已于2016年12月5日停止使用,现启用新网址http://qcda.96520.com/。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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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实时、自动、全部”上传维修记录数据,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请消费者谨慎选择。